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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正当收债行为法》
中文:《正当收债行为法》
解释:〈美〉
1978年联邦立法。仅适用于债务人为个人、家庭及因家庭开支所产生的债务。本法禁止职业收债人以各种骚扰、威胁、恐吓、损害名誉、使用污秽语言等不良方式收取债务;同时保护不滥用收债行为的债权人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鼓励各州协调行动以保护消费者免受不良收债行为的侵犯。律师所作的收债行为亦适用本法。大多数州已有规范收债行为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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