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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feoffment,授予封地;自由保有地的让与
中文:授予封地;自由保有地的让与
解释:〈英〉
中世纪英国法中规定的在自由保有土地〔freehold land〕上设立或转移地产权益的标准模式,必须以授封〔investiture〕或转移保有〔livery of seisin〕的仪式完成。最初,它是转让自由保有地的唯一途径,且无需使用书面协议方式。但在诺曼征服后,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使用书面协议形式,且转让协议或契约的内容、形式发展渐趋严格、精密。1677年《防止诈欺法》〔Statute of Frauds〕规定转让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通过转移保有仪式来完成的让与方式逐渐很少被实际使用。1925年《财产法》〔Law of Property Act〕正式将其废除。
→ registration of title to land; conveyance; grant; use; livery of seisin; invest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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