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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justices of the forest,森林法官
中文:森林法官
解释:(英格兰古法)
指对发生在森林中偷盗林木或偷猎野生动物等犯罪享有管辖权的司法官员。听审这类案件的法庭被称为「皇家园林高级法院」〔justice seat of the forest〕,这些森林法官有时也被称为「林区巡回法官」〔justices in eyre of the forest〕。
→ justice seat; forest cou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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