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考
考研
来胜知识达-线上课
留学
登录
注册
400-1689-086
☰
来胜教育首页
来胜考研
来胜留学
来胜知识达
试听/免费
班型课表
师资团队
图书期刊
历年金榜
考情中心
课辅中心
题库中心
来胜学习中心
模拟机考
试听/免费
班型课表
师资团队
图书期刊
历年金榜
考情中心
课辅中心
题库中心
来胜学习中心
模拟机考
首页
元照英美法词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最新资讯
来胜音频课
来胜直播课
小蒙老师
咨询
可以在此在线咨询课程的内容、价格、售前和售后等相关问题
◎ 本单元获元照授权
词条:ius edicendi,告示权;公告权
中文:告示权;公告权
解释:〈拉〉
(罗马法)
某些高级法官就其管辖权范围内的事务发布公开的强制性布告的权力或者组织部分公务活动的权力。例如,监督官发布进行人口财产调查的布告;执政官发布召集元老院和平民会议的布告;市政官发布调节公共市场的布告等。其中以司法官行使此项权力最为重要。
关于来胜
企业征才
环境介绍
场地租借
联络我们
在线咨询
英美法词典
元照读书馆
CopyRight 北京来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280号
京ICP备10043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