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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court not of record,非存卷法院
中文:非存卷法院
解释:〈英〉
相对于存卷法院〔court of record〕而言,是一种低级别的法院,只具有有限的或专门的司法管辖权,例如由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市长或其他地方司法官主持的法庭以及某些城市法庭。存卷法院和非存卷法院的称谓不是很确切,非存卷法院也有对诉讼活动和判决的记录,只是相对于存卷法院来说,它的记录不具有权威性和永久见证作用。它与存卷法院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司法权是有限的。
→ court of record; court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court of limited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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