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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no case,起诉不成立;诉由不充分
中文:起诉不成立;诉由不充分
解释:〈英〉
这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在原告举证之后,或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在公诉人举证之后提出的一项答辩,主张原告或公诉人的诉求或指控在法律上是不充分的,因此,即使其所举证据被采纳,作出支持原告主张或公诉人指控的裁决也是不适当和不合法的。在被告作出该答辩之后,承审法官将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陪审团。在治安法院中,被告也可作此种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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