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单元获元照授权
词条:Mutiny Act,《军纪法》
中文:《军纪法》
解释:〈英〉
在1689年到1879年期间每年通过一项法律以惩治兵变和开小差等行为,同时也为军队自身及其营房建设争取开支提供了依据。1688年《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规定,和平时期在王国境内维持常备军是违法的,但在取得议会首肯的情况下属于例外。因此为了维持军备,从那时起议会历年都要通过法律形式授权组建和维持军队。这些法详尽规定了征兵、军费、士兵食宿、对违反军纪的惩罚、军队建制等问题,其实体内容均体现在1879年《军纪军规法》〔Army Discipline and Regulation Act〕之中,该法后为1881年《陆军法》〔Army Act〕所取代,然后又是1955年《陆军法》〔Army Act〕、1955年的《空军法》〔Air Force Act〕及1971年《武装部队法》〔Armed Forces Act〕。上述法律均按年修订。
关于来胜
企业征才
环境介绍
场地租借
联络我们
在线咨询
英美法词典
元照读书馆
CopyRight 北京来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280号 京ICP备10043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