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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occupancy,(1)占用
(2)占用期
(3)(军事)占领
(4)先占
(5)联邦管辖范围
中文:(1)占用
(2)占用期
(3)(军事)占领
(4)先占
(5)联邦管辖范围
解释:(1)占有并使用。依普通法,占有人可通过时效占有〔adverse possession〕获得所有权〔title〕,需真实、公开、和平占有,但不必作为居所。无主物也可以占有方式获得所有权,但在英国,皇室鱼〔royal fish〕及鱼塘中的鱼、森林及受保护的公园中的动物通常除外。
(3)(国际法)
(4)(国际法)
(5)〈美〉
宪法概念。联邦对不属州法诉讼〔state action〕的特定范围,如煽动叛乱等,主张管辖权时,采用「occupancy of the field」。
→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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