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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tacit relocation,(租约等的)默示续期
中文:(租约等的)默示续期
解释:常用于大陆法或苏格兰法中,当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未表示其终止合同之意图时,则推定当事人已达成续期租赁之合意,但续期不得超过一年。对于某些雇佣合同亦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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