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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undersheriff,代理司法行政官;助理司法行政官
中文:代理司法行政官;助理司法行政官
解释:1指接受司法行政官的指派,有权从事司法行政官所有日常工作的主司法行政官代理人;2指直接受司法行政官领导、除必需由司法行政官亲自出面的少数情况外,履行司法行政官所有职责的官员。法律限制助理司法行政官的任期为一年。在某些辖区内,对代理司法行政官和助理司法行政官作了区分,前者只在特殊场合或为特定目的才予委派,而后者则一般履行司法行政官所要求的所有职责。
→ deputy sheri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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