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volunteers,(紧急状态下召集的)国民志愿军
中文:(紧急状态下召集的)国民志愿军
解释:〈英〉
国家为军事目的在紧急状态下召集并用作常备军队的补充和后备力量的国民志愿人员。1815年以后,通过抽签方式征召民兵的制度已经废除,而国家统一实行的强制兵役制则直到1914-1918年一战时方才确立,在此100年左右的时期内,国民志愿军构成英国军队的主要预备力量。在拿破仑战争时期,根据乔治三世〔George Ⅲ〕签署的各项法案,英国曾召集400 000名国民志愿军参战。1859年,为预防法国的入侵,英国各地成立了很多国民志愿军组织,其法律地位由1863年《国民志愿军法》〔Volunteer Act〕及以后相关的法律所规定。以后根据1907年《本土军和后备武装力量法》〔Territorial and Reserve Forces Act〕,除了在牛津、剑桥和伊顿的几个志愿军组织外,其他所有地方性国民志愿军均划归本土军〔Territorial Army〕统一领导,成为国家军队预备役的一部分。
→ milit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