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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writ of proclamation,公告令
中文:公告令
解释:一种根据伊莉萨白在位第31年颁布的一项制定法,与剥夺法权催告令〔exigent; exigi facias〕同时签发的命令,由被告居住郡的郡长于剥夺法权前一个月在最易为被告知晓之地点发布三个公告的令状。该令状旨在禁止秘密剥夺法权。若执行该令状之郡长与执行剥夺法权催告令之郡长非同一人,则前者发布的命令通常被称之为涉外公告令〔foreign writ of procla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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