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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writ of trial,移送审判令
中文:移送审判令
解释:〈英〉
一种旨在将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交由低级法院或郡长、郡长代理〔undersheriff〕审理的令状。1833年的《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Act〕授权高级法院将争议标的不超过20英镑之债务纠纷交由郡的任何低级法院或郡长审理,规定通过该令状进行。1867年的《郡法院法》〔County Courts Act〕废止了这种令状。根据该法,特定案件中的被告可以获得一种将纠纷交由郡法庭审理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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