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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College of Justice,最高民事法院司法联合会
中文:最高民事法院司法联合会
解释:〈苏格兰〉
1532年成立,由最高民事法院〔Court of Session〕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组成的团体。联合会主席由有教职身份的人士担当。其成员包括14位贵族法官,其中一半是教职人员,另一半是非教职人员。这个司法联合会实际上是旧的最高民事法院以一种永久设立的形式存在的新法院,使得中央民事司法得以制度化。联合会的成员从前曾享有一些包括地方税收总免除的特权,但很久以来即已废止。
→ Court of Session; Scot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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