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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additur,增加损害赔偿金
中文:增加损害赔偿金
解释:〈拉〉
〈美〉
指初审法院经被告同意后签发的一种命令,增加已经陪审团裁决的损害赔偿额,以避免因损害赔偿不足而对案件重新审判。美国最高法院在迪米克诉席特〔Dimick v. Schiedt〕一案中确认,法官增加已经陪审团裁决的损害赔偿金的做法违反美国宪法第七条修正案,因此它在联邦法院中是不允许的,但许多州在被告以法院驳回原告提出重新审判的申请为条件而同意增加损害赔偿金的情况下,允许法官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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