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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v.,诉;对
中文:诉;对
解释:亦写作vs.,V.和Vs,是「versus」的缩写,律师在用于案例名称时偏好使用「v.」,但在非法律专业人士中「vs.」较常见。「versus」是一方对抗另一方的意思,在案例名称中,中文译作「诉」,如:John Doe V. Richard Roe。而在非法律专业的一般用法中,「vs.」则译作「对」,如足球比赛中,「England vs. Ger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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