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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91).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 请回答下三题。关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 @1@.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变卖电脑并自己买下电脑
    @2@.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权,但当电脑被偷走后,丧失留置权
    @3@.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4@.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
    Ans:【@2@,@3@,】
    分析: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以及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康城公司在丧失了对电脑的占有后,留置权就丧失。可向李某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同时康城公司可根据和王某之间的承揽合同主张维修费,而不得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向李某主张。故@2@@3@为正确选项。

    不定项选择题
  3. (92).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请回答下三题。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4. @1@.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2@.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3@.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4@.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Ans:【@3@,】
    分析: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人的责任问题。甲和乙进行投资的行为,如果失败,则需要对企业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而受托人并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不定项选择题
  5. (93).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请回答下三题。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6. @1@.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2@.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3@.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4@.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Ans:【@2@,@4@,】
    分析:乙只是以房屋的使用权出资,所有权仍属于自己,所以出卖行为并不是无权处分行为,丁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丁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权要求企业搬出,企业可以向乙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定项选择题
  7. (94).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请回答下三题。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8. @1@.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3@.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4@.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Ans:【@1@,@2@,@3@,@4@,】
    分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的死亡,继承人并不当然取得合伙人资格,故不得主张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因此@1@@2@@3@@4@都为错误选项。

    不定项选择题
  9. (95).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下三题。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10. @1@.A县法院
    @2@.B县法院
    @3@.C县法院
    @4@.D县法院
    Ans:【@1@,@3@,】
    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本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院管辖。@1@@3@正确。

    不定项选择题
  11. (96).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下三题。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
  12. @1@.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2@.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3@.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4@.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Ans:【@1@,@3@,】
    分析:本案中@2@选项是五环公司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而@1@@3@选项都是其主张的事实,需要举证证明。

    不定项选择题
  13. (97).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下三题。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
  14. @1@.共同原告
    @2@.共同被告
    @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4@.证人
    Ans:【@4@,】
    分析:本案中付某对于和本案并无实质关系,而是帮助四海公司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辅助人。属于证人。

    不定项选择题
  15. (98).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请回答下三题。对于宁虹的异议,乙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16. @1@.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2@.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3@.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4@.应当告知宁虹直接另案起诉
    Ans:【@1@,@3@,】
    分析:本案中宁虹提出的是案外人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则需裁定驳回执行异议,若异议理由成立,则裁定中止对标的的执行。

    不定项选择题
  17. (99).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请回答下三题。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18. @1@.林海是原告,张山是被告,宁虹是第三人
    @2@.林海和张山是共同原告,宁虹是被告
    @3@.林海是原告,张山和宁虹是共同被告
    @4@.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其态度而定
    Ans:【@4@,】
    分析:根据执行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请求的,应当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故@4@选项正确

    不定项选择题
  19. (100).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请回答下三题。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
  20. @1@.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
    @3@.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
    @4@.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张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Ans:【@2@,@3@,】
    分析:根据执行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由执行法院管辖。对于执行异议案件的审理应适用普通程序。宁虹对于自己的主张应举证证明。张山作为被执行人无权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故@2@@3@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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