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章 |
节 |
2020大纲变化 |
第五章 |
第一节 法的渊源 |
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改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
第七章 |
第三节 立法程序 |
删除: 三、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
第八章 |
第一节 法律实施概述 |
新增:法律实施的主要基础与动力 |
第九章 |
第二节 法律职业伦理 |
新增:法律职业伦理的特点 |
第三节 法律解释 |
体系解释改为:系统解释 |
宪法学
章 |
节 |
2020大纲变化 |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
第三节 宪法原则 |
改为:四、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
第二章 宪法的变迁 改为:宪法的制定和实施 |
第四节 改为:宪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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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性质 |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新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三、经济制度 中国的所有制形式 删除:及国家政策 |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新增: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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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 删除:自然人;法人 删除: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
一、平等权 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改为:保护与合理差别 七、监督权 申诉、控告、检举权 新增:八、特定群体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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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一、人民法院 工作原则;审级制度 改为: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 |
法制史
章 |
节 |
2020大纲变化 |
新增:第一章 绪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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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中国传统法制的主要特征;中国法制历史中的优秀传统 |
第四章 |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
一、立法情况 删除“教民榜文” 四、经济立法 删除专卖制度 |
第五章 |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
一、“预备立宪” 咨(谘)议局与资政院 二、修律活动 新增:“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