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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多项选择题
  1. (81).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材料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材料2: 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根据材料,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谈一谈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 @1@.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2@.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3@.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4@.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Ans:【@2@,@3@,@4@,】
    分析:根据《民诉意见》第 51 条,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因此@1@错误。无行为能力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具有以自己名字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的资格,因此@2@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8 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此@3@正确。根据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以自己的名字进行诉讼,因此@4@正确。

    多项选择题
  3. (82).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材料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材料2: 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根据材料,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谈一谈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4. @1@.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
    @2@.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
    @3@.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能上诉
    @4@.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
    Ans:【@1@,@2@,】
    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2 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因此裁定有实体问题,有程序问题,@1@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因此裁定可以口头做出,@2@正确。

    多项选择题
  5. (83).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材料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材料2: 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根据材料,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谈一谈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6. @1@.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生,也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
    @2@.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3@.二审调解书应写明撤销原判
    @4@.二审原则上应开庭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不开庭审理
    Ans:【@2@,@4@,】
    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8 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2@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9 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4@正确。

    多项选择题
  7. (84).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材料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材料2: 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根据材料,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谈一谈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2 年 1 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 B区。 2014 年 2 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 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8. @1@.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 6 个月
    @2@.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
    @3@.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 15 天,琼斯的上诉期为 30 天
    @4@.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Ans:【@2@,@4@,】
    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69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上诉期不取决于国籍,而是住处,因此@3@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70 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因此@1@错误。

    多项选择题
  9. (85).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材料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材料2: 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根据材料,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谈一谈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甲诉乙返还 10 万元借款。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乙 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抵债。法院经过调解,说服甲接受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甲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不足千 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关于执行和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0. @1@.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
    @2@.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无须再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
    @3@.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可裁定执行中止
    @4@.法院应恢复执行
    Ans:【@1@,@4@,】
    分析:法院应当在裁判中保持中立,因此@1@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1 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因此@4@正确。

    不定项选择题
  11. (86).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 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 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 4000 万元,尾款 1000 万元在次年 3 月 1 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 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 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 4000 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 10% 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 年 5 月 1 日 ,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 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 年 6 月 4 日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 4000 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 1000 万元尾款。”
    2013 年 6 月 8 日 ,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 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 “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 4000 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12. @1@.是无名合同
    @2@.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
    @3@.效力待定
    @4@.有效
    Ans:【@1@,@2@,@4@,】
    分析:《合同法》分则中具体列举的合同是有名合同,除此之外都是无名合同,参照合同法总则和分则适用,因此@1@正确。甲公司当然无权处分丙公司的股份,因此@2@正确。但是无权转让仅阻碍物权效力,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合同依然有效,@4@正确。

    不定项选择题
  13. (87).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 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 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 4000 万元,尾款 1000 万元在次年 3 月 1 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 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 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 4000 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 10% 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 年 5 月 1 日 ,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 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 年 6 月 4 日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 4000 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 1000 万元尾款。”
    2013 年 6 月 8 日 ,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 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 “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 4000 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14. @1@.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2@.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
    @3@.有权要求返还 4000 万元
    @4@.无权要求返还 4000 万元
    Ans:【@1@,@3@,】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 93 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合同一》中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属于约定解除权的行使,@1@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97 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乙有权要求返还 4000 万元。

    不定项选择题
  15. (88).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 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 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 4000 万元,尾款 1000 万元在次年 3 月 1 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 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 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 4000 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 10% 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 年 5 月 1 日 ,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 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 年 6 月 4 日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 4000 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 1000 万元尾款。”
    2013 年 6 月 8 日 ,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 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 “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 4000 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16. @1@.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
    Ans:【@1@,@2@,@3@,@4@,】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 65 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方某、张某都是第三人,因此原合同的违约责任不应由他们承担。

    不定项选择题
  17. (89).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 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 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 4000 万元,尾款 1000 万元在次年 3 月 1 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 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 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 4000 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 10% 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 年 5 月 1 日 ,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 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 年 6 月 4 日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 4000 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 1000 万元尾款。”
    2013 年 6 月 8 日 ,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 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 “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 4000 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18. @1@.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
    @2@.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
    @3@.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4@.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Ans:【@1@,】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 96 条,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回函构成对乙公司行使解除权的异议,因此@1@正确。@2@@3@@4@均错误。

    不定项选择题
  19. (90).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 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 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 4000 万元,尾款 1000 万元在次年 3 月 1 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 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 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 4000 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 10% 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 年 5 月 1 日 ,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 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 年 6 月 4 日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 4000 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 1000 万元尾款。”
    2013 年 6 月 8 日 ,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 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 “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 4000 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20. @1@.有效
    @2@.无效
    @3@.可变更
    @4@.《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Ans:【@1@,】
    分析:双方达成了新的意思表示,形成合意,因此《合作协议二》当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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