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壹、从 2017 年大纲看命题趋势
一、大纲总体变化及命题趋势分析
总体变化:与 2016 年相比, 2017 年国际经济法部分大纲变化如下: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第三节国际融资法中,将“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 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中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正法律法规 1 件,新增法律法规 1 件。
命题趋势:从知识点分布上看,国际经济法涉及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众多知识点,内容庞杂,涉及大量国际公约和惯例;从题型上看,其考查主要是客观题;从考查重点看,集中在国际贸易法部分,其他法律制度考查一般均为该领域较为基础的知识。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信用证、贸易救济措施是重点。
二、备考 2017 年司考方法与技巧
国际经济法考点相对集中,所占分值较大,考题一般都采用直接叙述性命题或者案例命题方式,出错率比较高。因此,应针对性的对知识点进行掌握和理解,并且配套练习真题,进行巩固。
贰、 2017 年大纲增删考点汇总
章名 |
节名 |
2016 年 内容(含删除) |
2017 年增加及修订内容 |
第七章 |
第三节 |
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 |
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