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胜2020法考大纲理论法新增考点解读暨备考方法-中特色,来胜法考,来胜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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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胜2020法考大纲理论法新增考点解读暨备考方法-中特色
2020/07/06

从大纲看命题趋势


从2019年后半年到2020年的今日,国内国际都发生了许多影响深远的大事,如中美关系的恶化,如新冠疫情的袭来,如香港国安法的起草修订。相应的,我们党和国家也作出了积极有力的反应和高瞻远瞩的部署,而其中就包括法律领域中的若干举措。在这些大背景的激烈变动之中,我们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然也不能“一心只读圣贤书”了。“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民法典等的考查力度”这一考纲修订要求就充分说明了问题。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来强调“将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宪法法律修改的最新制度成果、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实践成果纳入考试范围”,是故每年考纲的变动,既有对重大命题的持续跟进与深化,亦有对新形势、新命题的积极关注。而这一特色在今年的考纲变动中得到了尤其显著的体现,几个新增或改动的考点概莫能外。这一点同学们在备考时应当多加体会。

以下我们先逐点解读本次考纲变动中的新增、变动考点:

1.  在第一章第二节“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中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和时代意义。

【评析】全面依法治国是近年来的持续考查热点,新增考点体现了命题人对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的密切关注,很有可能在客观题与主观题中进行考查。

【相关知识】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

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继承和创新发展

是对世界法治文明进步作出的中国原创性理论贡献


2.  在第一章第四节“新时代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评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今年新增的一篇参考文献即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可见命题人对此的重视。这一考点考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很有可能在客观题与主观题中进行考查。

【相关知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列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之一,进一步深化了对法治功能的认识。《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了法治体系在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了法治建设的方向、原则、路径和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四个方面举措,进一步聚焦法治领域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体现出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


3.  在第二章第一节[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中,增加了“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评析】“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提出的第一个要点,且这一表述也是首次使用。较有可能在主观题中进行考查。

【相关知识】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4.  在第二章第三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中增加了“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评析】“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提出的第三个要点。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一个恒久而重要的话题,同学宜多加关注。

【相关知识】

公平正义,民心所向。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规范权力行使,进一步健全执法和司法细分领域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深化司法改革,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净化正义水源,强化阳光透明。这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


5.  在第二章第四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把“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改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评析】此处改动为表述上的变易,不影响内容之稳定。考查可能性较低,或作为客观题选项出现。


6.  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五节“加强法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评析】此处体系性调整非常关键,其将“法治监督”纳入到了原本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考察之中,更符合法理学学理以及法治实践,同时,这也呼应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所提出的第四个要点“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联系近年来持续高热且逐渐常态化、深入化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这一节及其下列内容,同学应当有绝对的重视,相关内容很有可能在客观题与主观题中进行考查。

【相关知识】

意义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措施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7.  在第三章第二节“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增加了“充分认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意义”

【评析】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2018年3月中共中央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中共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至今已召开三次会议。考虑到命题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实践成果”的关注,以及第三次会议在今年疫情期间的召开(会议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新增考点很有可能结合疫情中的相关事件进行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查。建议备考的同学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基本信息、三次会议所讨论的内容多做了解,有备无患。

【相关知识】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

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

新增考点及大纲后备考策略


经常有同学反映说,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时,往往觉得这部分政治色彩较浓、知识点难记,答题思路不好找准。但其实,相较理论法的其他部分甚或部门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的知识点相对较少,且整体的结构、框架也很清晰明了。同学们若把这部分的知识点过于支离地去把握甚至是强记,那不仅会有些吃力,还难以在解题时找到思路。要更有效率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学们应当努力从整体上把握其精神以及谋篇布局的逻辑主线。

要准备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精神,最可靠也最直接的方法便是仔细阅读官方的相关文件(主要就是大纲在参考文献部分罗列的诸篇)。从《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到最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看到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核心命题是如何被提出、发展、丰富起来的,也就能最直观地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精神所在。当然,时间紧张的同学可以优先安排时间仔细研读大纲考点直接涉及的部分,比如说《决定》中与法治直接相关的章节,待有暇时再补充阅读其他。

要理清这一部分的思维逻辑结构,推荐大家结合大纲、老师的讲解目录来自己梳理思维导图。将零散的知识点,井然有序地点缀入自己搭建的知识框架当中,不仅便于有效记忆,更能帮助理解各部分与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而把握整一部分的逻辑主线。


[1] 在同一节中,考纲中亦增加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项,不过由于在《决定》中,其属于第二个要点“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中的一部分,此处且不作单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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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法考大纲变化汇总暨新增删考点-理论法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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