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部分主要考查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三大法的内容。从历年真题来看,该部分主要以实务性考题为主,即大多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考查,单纯的理论考查较少,因此,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掌握基本知识和重点内容,更重要的是灵活运用,而不是简单机械的记忆。
具体来讲,刑法总则历来是重中之重,对于分则具体罪名的考查也是建立在总则基础之上的。比如考查犯罪未完成形态,往往结合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贪污贿赂等分则中具体罪名考查,因此,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看理论,还要学会剖析罪名,搞清楚各类易混罪名之间的区别以及各自的构成要件等;而刑事诉讼法则侧重考查法条规定,尤其是各类司法解释,考生在复习的时候,不能单纯的只看某一法条,要注意该法条与其他法条之间的联系。同时,也要结合真题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复习,纵观近几年司法考试对于刑事诉讼法的考查,相对来说难度不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以考查难度大、考查范围广而著称,它不仅要求考生熟悉大量法条,而且要求极高的综合运用能力,是不易得分的部分。作为单纯的应试来讲,可以采取抓大放小的方式,掌握其中重点法部分,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同时以真题为基点,进行大量的试题演练,增强运用能力。
最后,司法考试摆脱不了考点重复的命运,卷二亦是如此。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总结真题中所涉及的知识重点。要注重研究其出题角度和规律,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真正了解司法考试的规律,才会增加获胜的砝码。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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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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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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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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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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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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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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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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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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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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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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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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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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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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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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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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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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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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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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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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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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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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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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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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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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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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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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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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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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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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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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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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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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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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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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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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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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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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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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