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胜法考,来胜法考
试听/免费
班型课表
师资团队
图书期刊
历年金榜
考情中心
课辅中心
题库中心
来胜学习中心
模拟机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12/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6日

法释〔2019〕20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平等主体之间的投资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投资合同,是指外国投资者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因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而形成的相关协议,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股份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转让合同、新建项目合同等协议。

  外国投资者因赠与、财产分割、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方式取得相应权益所产生的合同纠纷,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对外商投资法第四条所指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投资合同签订于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但人民法院在外商投资法施行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的,适用前款规定认定合同的效力。


  第三条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以违反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为由,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前,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当事人主张前款规定的投资合同有效的,应予支持。


  第五条 在生效裁判作出前,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再属于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产生的相关纠纷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


  第七条 本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文来自: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12921.html



热门资讯

  • 2019 年法考大纲理论法新增..(10665)
  • 陈永生老师以-孙小果案例点评法..(4553)
  • 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4115)
  • 【备考指南】理论法第四期-法的..(3803)
  • 【备考指南】刑诉法第三期..(3733)
  • 2020来胜法考客观题学习包..(3650)
  • 2019来胜法考客观题学习包..(349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3332)
  • 2019来胜法考主观题学习包..(3258)
  • 【备考指南】理论法第十期《中国..(3178)
  • 曹兴明

    民法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讲课富有激情,风趣幽默,授课严谨、善于归纳,对真题的讲解与分析非常透彻,让同学透过真题对民法掌握性强!
    方志平

    民法名师

    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崇尚运用民法解释生活,在生活中体会民法 对法考有极为深刻的体悟和研究。
    陈永生

    刑法名师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学术功底深厚,授课幽默风趣,善于总结归纳,对高频考点、重点、难点的归纳精准,得到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
    吴鹏

    行政法名师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博士,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老师授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生动活泼、与社会生活现实和法考考试命题双向联系紧密。
    赵宏

    行政法名师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试辅导经验丰富,将生涩难懂的行政诉讼法讲解的细致透彻,重难点的把握精确到位。
    史飚

    民事诉讼法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教授。讲课重点深入浅出、娓娓动听。授课经验丰富,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应试性、方向性极强。
    杨秀清

    民事诉讼法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教授。老师善于将诸多相关考点予以有效串联,思路清晰,生动有趣,有利于帮助考生对重点考点进行全面记忆与巩固。
    刘玫

    刑事诉讼法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师从陈光中教授。老师善于将理论与律师实务融合,逻辑严谨,条例清晰。
    宋桂兰

    刑事诉讼法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师从刘玫教授,攻读刑诉。老师拥有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授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将庞杂的刑诉知识点与法条融会贯通。
    杨帆

    法理/宪法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 对考试方向的把握十分准确,其深入浅出、逻辑缜密、思路清晰的授课风格 知识总结清楚、细致、条理性很强、便于记忆。
    关于来胜
    企业征才
    环境介绍
    场地租借
    联络我们
    在线咨询
    英美法词典
    元照读书馆
    CopyRight 北京来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280号 京ICP备10043249号-2